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扩张,高层建筑已成为住宅的主流,乘用电梯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电梯的安全运行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电梯事故的发生,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使用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上仍存在差距,现实中不少企业在电梯使用管理中不重视安全,或多或少存在着未落实管理机构,未落实责任人员,未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设备未登记注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不按时申报年检等问题。有不少企业还认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时电梯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事情。
2、电梯维护保养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不按时、不按规程保养,维保人员无证、无资质保养依然存在。
3、电梯乘客的使用安全知识相对缺乏。
拿宿州市为例,宿州市电梯数量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7月底,共有电梯3442台,其中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362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电梯安全水平总体平稳。但随着电梯保有量、使用量大幅增长,电梯使用管理者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不够明确、部分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乘客安全乘梯意识不强、检验不及时、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问题进日益凸显,特别是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电梯长时段、大客流、高负荷的使用,给乘客安全带来更大的风险,无论是发生电梯事故或者出现电梯故障,都已成为舆论的焦点。
二、电梯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观念淡薄,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味强调低成本投入,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使用劣质电梯设备。
2、部分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一些法人代表觉得安全管理机构不是直接创造效益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也是随意指定,特别是相当一部分新创办的民营企业。
3、部分电梯安装、维修和改造不向质监部门告知,未经检验检测机构安全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
4、电梯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违规操作电梯。目前,司炉工持证上岗率较高,而电梯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容乐观,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为电梯操作比较直观,简单易学,操作人员无需培训即可上岗,因此无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电梯安全事故苗头经常发生。
5、少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工作不到位,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安全监察机构有的没有严格监管,有的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有的由于安全监察经费没有来源,存在以罚代管。检验检测机构,由的没有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落实设备定期检验。“抓大放小”,定检率达不到要求;有的发现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未及时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有的设备未按规程、质保体系要求严格检验,检验检测质量不高。
6.部分监管人员业务不精。机构改革后,特种设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迅速增加,虽然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种设备监察员基础知识培训,但特种设备专业性较强,新扩充的来自原工商部门的人员对质监业务尤其是特种设备比较陌生,离熟练开展安全监察工作仍有一段距离。
7.电梯维修经费不足。上世纪80时代电梯开始进入中国,按照20年寿命计算,我国已进入电梯老化期,但国家关于电梯报废使用年限尚无明确规定。电梯运行维护需要相应费用支持,目前电梯物业管理费低,无专项基金,很难保障电梯日常开支和改造维修更新费用,特别是物业公司在运营不景气或电梯出现较大故障需要更换大的零部件时,物业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电梯安全就会面临考验。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明晰电梯安全各方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等单位各负其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电梯安全工作格局,努力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及时、问题解决有效的电梯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
以河北为例,下面给小编一起认识了解,什么是电梯安全监管模式?
河北石家庄市质监局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推广新华区电梯网格化监管试点经验,明确将小区业主代表纳入电梯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出物业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员和业主代表“六位一体”的电梯安全监管新模式。
该模式要求物业管理单位每天对所管理的电梯进行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制定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电梯困人时立即联系电梯维保人员,及时安抚和营救被困人员;监督并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维保单位要按照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的基本项目和要求进行维保工作,确保责任区内的电梯安全运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市区内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每年对电梯进行至少1次自行检查。
检验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电梯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电梯检验人员在开展检验工作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质监部门监管人员要对辖区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电梯合法使用;对辖区内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行为进行监督抽查,保障电梯维保作业质量;组织有关方面及时消除所发现的电梯隐患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当地政府;受理辖区内群众关于电梯安全问题的举报投诉并进行核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或报告。
当地政府基层安全员要积极宣传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知识,并督促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对辖区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建立日常巡查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并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认;定期报告辖区内电梯等特种设备新增、转移、检验、停用、报废等变化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台账等。
业主代表要及时了解责任区内电梯的安全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相关责任方;监督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与故障处理工作,并提醒业主正确使用电梯。
该模式构建了“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电梯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监管机制,为全市电梯安全监管打好基础,从根本上提高了电梯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